关于疫情期间报账的通知,疫情费用报销

 admin   2024-07-05 12:44   8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
3月2日,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《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》,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扶贫工作做好准备。提出一系列打赢疫情防控和医保脱贫攻坚战的政策措施。


充分发挥为贫困患者提供基本保障的医疗保障作用。符合医疗保险扶贫条件的人员中,确诊或疑似感染COVID-19的人员以及正在医院观察的人员,先就医后结算费用,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垫付。医疗保险基金。所有治疗和观察费用均按规定由医疗保险和经济补助予以报销。所有自付费用均由医疗援助全额支付,无需私人付款。


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。隔离期间,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,以及农村老人、重病、残疾人、重度精神病、困难儿童、贫困儿童等需要特殊帮助的人员将社会上分散的、基本没有抚养的孤儿暂时纳入医保扶贫,动态建立专户管理,按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。医疗保险扶贫资格标准。对于上述特殊困难人员,无论是否参保,都可以采取“先救助、后识别”的方式,加强临时救助、即时救助支持、机构内部服务等措施。确保医疗扶贫政策及时全面落实。


确保扶贫政策人员和即时帮扶人员全力支持。我们为建档立卡、即领即用、新增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等提供及时、结构化的档案管理服务。建立健全医保扶贫综合信息管理,加强动态监测。通过精准参保、落实“四大劳动力”参保、账户覆盖、销售措施,确保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%医疗保障。


确保医保扶贫政策全面准确落实。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等各项医保扶贫政策,切实减轻“四大人力资源”和特需群体医疗费用负担。加强宣传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,严肃查处医保扶贫政策不落实、过度保障、过度治疗等题,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,高质量完成医保扶贫各项任务。确保政策落到实处,确保脱贫如期成功。各地医保部门要认真落实扶贫“不拿责任、不拿政策、不拿扶持、不拿监管”的要求,利用互联网、电话、移动服务和服务。数据库建设的注意事项包括“一体化管理”和“一窗处理、一单支付、一站式服务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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